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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网络培训的通知

来源: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添加时间: 2021-04-09

各学院、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 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以下筒称 《总体方案》),按照教育部关于《总体方案》“应学尽学,应训尽训” “全覆盖”的学习要求,及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 于举办全省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网络培训” 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全校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 方案》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帮助学校全员把握《总体方案》精神, 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 育评价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要义和改 革部署,明确改革工作重点和要求,全面推动总体方案落实落地。
  二、培训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培训时间
  2021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30 日
  培训由两个阶段组成: 2021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23 日为学习阶
  段;4 月 24 日至 4 月 30 日为总结阶段。
  四、培训内容
  教育部综合改革司刘自成司长全面解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 革总体方案》。
  五、培训安排
  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心得撰写三个环节。
  1. 课程学习:培训期间,要求各学院、各处、室组织集体观看 5 节课程视频,完成学习任务。
  2. 主题研讨:培训期间,各单位可围绕“高校评价、职业教育评 价、教师评价、高校科研评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育美育评 价、劳动教育评价”等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分领域分层次开 展主题研讨。
  3. 心得撰写:培训期间,参培教职工结合学习所得与岗位工作实 际,提交一篇不少于 1500 字的学习心得,促进思想升级、行动升级、 效果升级。培训心得由各单位联络员统一收齐后,于 4 月 28 日下班 前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
  4. 总结报告:各单位需提交一份总结报告, 于 4 月 28 日下班前 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
  六、培训要求
  1. 请各单位填写培训回执,于 4 月 12 日前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 中心邮箱, 并安排联络员一名,联络员主要负责培训过程材料收集、 心得总结收集、上报等工作。
  2. 各单位进行课程学习、主题研讨两个环节时, 请拍摄过程照片, 每场此不少于 5 张,在提交单位总结报告时,同步发送至邮箱。
  3. 由于上级部门要求,请各单位联络员于 4 月 12 日下班前至综 合楼 Z10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拷贝 5 节课程视频。视频由联络员保管, 不可翻录,不可网络传播、发布。
  七、联系方式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地址:综合楼 101 电话:39256131
  邮箱:depart-jfzx@dac.edu.cn

  创新发展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4月9日

  附件 1 :关于举办全省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参与培训回执单

       附件1:关于举办全省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参与培训回执单.xlsx
  

编辑/谭雯溢
审核/谭雯溢、于小婷、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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