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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来源: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添加时间: 2021-03-04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 量的意见》及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要求, 基于全校教师队伍需求 调研结果;为促进我校各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切实提高我校广大教 师教学能力, 交流教学经验, 提高教学质量, 在全校范围内营造研究 教学、投身教学的良好氛围, 为审核评估专家进校听课做好适应性准 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于本学期开始, 组织搭建一个开放性、研究性、 服务性的教学交流平台,并将教学观摩活动与教师业务能力提升、考核、培训积分相关联,现将组织形式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形式
  1、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按照自然月组织 4 次,随堂进行;
  2、各学院每月按现有专业开设情况进行观摩课备选教师名单/课程推荐,每月推荐所在学院教师总数 10%(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
  3、每月 3 日前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向全校公示;
  4、每月 5 日前,全校教师根据当月推荐名单选择拟观摩教师/课程进行选择,观摩活动实行网上预约,额满为止;
  5、每月 6 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公布当月成功预约“观摩计划表”;
  二、活动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推荐,切实抓好日常教学质量过程管理;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推荐,切实抓好日常教学质量过程管理;
  2、每月各学院推荐教师需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如无特殊情况不可调课;
  3、全校预约观摩的教师需严格按照预约“观摩计划表”时间、 地点进行观摩,每课次提前 5 分钟到达观摩课程教室,并按照要求 完成听课记录。在当次观摩结束后,需将填写的听课记录(务必填写完整及打分)发送至教发中心邮箱 depart-jfzx@dac.edu.cn;
  4、每月观摩课得分将汇总反绩给授课教师所在学院,并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平时成绩组成部分;
  5、所有参与观摩活动的听课教师每次计入个人培训积分 0.5 分,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和所在学院年度绩效考核(3.3 教师能力培养)成绩组成部分。
  相关活动未尽事宜请与教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39256131
  *3 月各学院申报提交时间为 3 月 8 日,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填写
  附件一:2021 年度教学观摩活动报名表(在线收集表格)image.png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3月4日

编辑/谭雯溢
审核/谭雯溢、于小婷、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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