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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来源: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添加时间: 2024-02-27

各学院:
  三月份教学观摩活动报名已开启,为注重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促进各专业、各学科之间的学习、交流,打破“隔行如隔山”的壁垒,鼓励教师跨专业、跨学科听课,现将组织形式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形式
  1、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按照自然月组织4次,随堂进行;
  2、各学院每月按现有专业开设情况进行观摩课备选教师名单/课程推荐,每月推荐所在学院教师总数25%(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
  3、2月28日12:00前,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向全校公示;
  4、2月29日,全校教师根据当月推荐名单选择拟观摩教师/课程进行选择,观摩活动实行网上预约,额满为止;
  5、3月1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公布当月成功预约“观摩计划表”。
  二、活动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推荐,切实抓好日常教学质量过程管理;
  2、每月各学院推荐教师需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如无特殊情况不可调课;
  3、全校预约观摩的教师需严格按照泛微公布的“观摩计划表”时间、地点进行观摩,每课次提前5分钟到达观摩课程教室,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务必填写完整及打分),听课记录以教务处下发的最新版听课记录为准,取消电子版听课记录,改为纸质版手写当天拍照上传至腾讯文档,考核以上传至腾讯文档的听课记录为准。对于公布“观摩计划表” (除学校统一调整外)外随意填报听课记录者,不予记录分数,对未按要求完成听课记录者,不予记录分数;
  4、每月观摩课得分将汇总反馈给授课教师所在学院,并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平时成绩组成部分;
  5、所有参与观摩活动的听课教师每次计入个人培训积分0.25分,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和所在学院年度绩效考核(3.3教师能力培养)成绩组成部分。
  *三月份上报推荐名单时间为2月28日12:00前,超时视为报名无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教发中心
  附件1:2024年度三月份教学观摩活动报名表附件1.2024年度三月份教学观摩活动报名表.xls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7日

编辑/谭雯溢
审核/谭雯溢、于小婷、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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