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精神及辽宁省教育厅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安排本次“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活动,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2023年6月6日-7月31日
学习对象:全体教师
二、学习内容及目标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供教师自主选学,主要内容如下:
(一)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髙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二)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三)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产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四)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三、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相应学段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
专题分为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两部分。各位老师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的教师培训共4学时。提供教师自主学习的拓展性资源,不作学习要求。
具体学习方式请参照“附件1:2023年“师德集中教育”学习操作手册”。
四、学习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附件2:“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开展情况总结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附件1:2023年“师德集中教育”学习操作手册”
附件2:“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开展情况总结
附件2:“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开展情况.docx
附件1:2023年“师德集中教育”学习操作手册.docx
创新发展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5日
编辑/谭雯溢
审核/谭雯溢、于小婷、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