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院“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和实习实训、实践教学指导能力;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升级,更好地达成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23年度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按计划开展,全校符合要求教师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实践锻炼工作要求。
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与各学院领导共同审核,2023年(下半年)全校共有41人完成教师实践锻炼,其中38人符合教师实践锻炼要求,经审核具有获得资助资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根据《大连艺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五—1,对于在寒暑假参加脱产集中实践锻炼的教师资助标准为500元/人/月)。
二、补助核发
考核结果已报送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后,补助将在本月教师工资中直接发放(名单见附件1)。
未尽事宜请与教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9256131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教师实践锻炼资助名单
附件 2:大连艺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附件2:大连艺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2021版).pdf
创新发展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月3日
编辑/谭雯溢
审核/谭雯溢、于小婷、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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